第一条 编辑委员会(以下简称编委会),是在学院领导下的专业学术机构,对学报编辑工作发挥运筹、指导和决策作用。
第二条 编委会主要任务有:
① 制定办刊宗旨和贯彻执行办刊方针;
② 制定有关编辑出版方面的重大决策,对学报实行宏观学术质量控制;
③ 协助编辑部进行组稿、审稿、定稿工作,保证学报的学术水平;
④ 加强与国内外科技界和学报同行的联系和交流,促进行业间的合作;
⑤ 收集作者和读者的意见和建议,提出改进工作意见。
第三条 编委会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,对重大决策性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。
第四条 编委除平常做好组稿工作以外,每年还争取为学报撰写1~2篇文章。
第五条 编委会设编委及主任、副主任若干名。